蘇政發〔2026〕33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現對連云港市民主路歷史文化街區、連云港市連云老街歷史文化街區、連云港市南城東大街歷史文化街區、鹽城市純化路歷史文化街區、鹽城市珠溪古鎮西南片歷史文化街區、常熟市南門壇上歷史文化街區、如皋市集賢里歷史文化街區等7處第二批江蘇省歷史文化街區予以公布。
歷史文化街區所在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保護工作機制,完善保護規章制度,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相關要求做好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切實加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物局要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江蘇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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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二批江蘇省歷史文化街區的通知(蘇政發〔2026〕33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