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6〕16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于加快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4月3日
關于加快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相關部署要求,加快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措施。
一、優化建筑產業結構
鼓勵建筑業企業在滿足相關資質要求基礎上,采用聯合體等方式公平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投標,進入交通、水利、港口航道、能源、城市更新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建立對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跨專業申請資質綠色通道,優化人員、業績等資格認定條件和方式;推動建立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技術、管理模式相近的施工總承包業績互認機制。積極引導建筑業企業通過產權置換、兼并重組、體制創新等方式加快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領軍企業。制定符合建筑行業特點的“專精特新”企業培育措施,支持中小企業向專業化、特色化轉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不再列出〕
二、推動建筑業“走出去”發展
加強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流合作,依托駐外機構搭建平臺,舉辦省外推介活動,引導建筑業企業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鞏固省外建筑市場。舉辦境外推介活動,組織企業參加國際工程專業展會,支持國(央)企和民企抱團出海、產業鏈上下游組團出海、建造與制造協同出海,深度融入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對建筑業企業承接境外工程項目開具各類保函給予支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出海風險防范機制,加強合同法律風險管控。建立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出海提供良好環境。支持符合條件的承包工程企業境外資金跨國、跨地區集中管理,為企業自主高效統籌全球資金運作提供便利。(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外辦、省法院、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智能建造推廣應用
加強智能建造試點項目、試點企業培育,推動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智能建造技術,鼓勵政府投資工程采用智能建造方式。推進智能建造試點擴面提質,打造一批省級智能建造試點縣(市、區),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鏈和產業集群。支持符合條件的智能建造裝備、建筑機器人產品申報首臺(套)裝備認定。建立完善智能建造管理服務平臺,推動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數字化管理。探索建立工程建設數字化成果交付與電子工程檔案管理制度。加快推動傳統建筑施工勞務向“建筑機器人+產業工人”新型勞務模式轉型。充分發揮“江蘇智建貸”財政貼息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智能建造發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促進“人工智能+建筑業”深度融合
以人工智能賦能建筑業轉型升級,聚焦設計、施工、運維等關鍵環節,推動大模型、機器視覺、智能算法等AI技術在建筑業全鏈條場景中的深度應用,推動工程設計智能優化、項目管理智能協同、施工安全智能預警、建筑運維智能監控,加快研發應用工程招投標、工程造價、標準規范問答、施工圖審查、實名制管理、工程質量檢測AI助手等智能產品。開展“人工智能+建筑業”應用場景案例征集和宣傳推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引導建筑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組建研發平臺、技術創新聯盟、企業創新聯合體共同申報科技項目,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投入,按規定給予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強化工程建設標準引領,指導建筑業企業及時將先進成熟的科技創新成果納入或轉化為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提升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覆蓋面與時效性。加強科技創新與成果應用,建立行業科技成果供需信息發布機制,打造面向建筑業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的信息發布交易平臺,以行業需求牽引科技研發。支持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省科技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教育廳、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優化建筑市場環境
在全省國有投資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中推進“評定分離”。提升民營建筑業企業國有投資項目參與度,消除招投標中對民營建筑業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保障民營建筑業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探索建設工程施工圖分類審查機制,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構建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建筑市場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建筑市場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的正向引導作用。發揮優質工程引領作用,開展省優質工程水平評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服務制度,幫助企業解決經營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緊清理拖欠工程款,落實建設工程價款結算制度,重點解決強制建筑業企業接受商業匯票、應收賬款電子憑證以及“工抵房”等支付工程款問題。健全竣工結算爭議快速調處機制,通過爭議評審、調解、仲裁等方式高效化解糾紛。建立建筑業企業涉訴“雙免保”白名單制度,最大限度減少保全措施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指導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對企業不停貸、壓貸、抽貸、斷貸,不額外增加擔保要求;對符合續貸條件的貸款,靈活運用省建筑企業轉貸資金、無還本續貸、展期等支持政策,保持企業融資連續穩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法院、省司法廳、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進新型組織實施方式應用
鼓勵有條件的國有投資項目應用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工程咨詢,推動設計、采購、施工、運維一體化協同運作。引導建筑業企業采用新型建設組織方式,向前后端延伸、補齊產業鏈,加速傳統業務轉型,創新收益模式;監理、設計、造價等企業由提供單一過程服務向建筑體檢評估、全過程工程咨詢、運營維護等領域延伸。推動建筑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促進建筑企業向城市綜合服務商轉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統籌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細化相關政策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圍繞拓展市場空間、優化市場環境、助企紓困解難等重點事項積極會商協調,加強數據共享和監測分析,促進全省建筑業發展提質增效、做優做強。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蘇政辦發〔2026〕16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