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規〔2026〕1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現將《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省教育廳
2026年3月25日
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實施細則
(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提升學校本質安全水平,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省安委會《關于推進安全生產“六化”建設的實施方案(試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六化”建設,是指本省普通高等學校、中小學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為學校)安全生產網格化、專業化、數字化、全員化、實體化、手冊化建設。教育部門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等場所的安全管理,執行省安委會《關于推進安全生產“六化”建設的實施方案(試行)》中關于社會面小場所的相關管理規定。
第三條 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堅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統籌謀劃、體系推進,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所指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包括治安防范、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建筑物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財產安全、設施設備安全、水電氣安全、教學科研實驗安全、實習實訓實踐安全、活動安全、環境安全,以及防極端天氣與自然災害等。
第二章 主要職責
第五條 學校對本校安全生產“六化”建設負主體責任,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工作,并將相關責任、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班子成員、各部門(單位)、全體教職員工。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安全生產“六化”建設負主管職責。
(一)制定安全生產“六化”建設推進計劃,細化任務清單,督促指導學校嚴密組織實施。
(二)調度掌握學校安全生產“六化”建設推進情況,加強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督促落實整改。
(三)定期總結通報任務落實情況,研判學校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推動重點工作任務。
(四)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生產“六化”建設質效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
(五)協調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指導學校和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推進安全生產“六化”建設。
第七條 學校的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工作同時接受屬地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三章 “網格化”建設
第八條 對照省安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年度消防工作任務清單,細化崗位責任清單,逐級制定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把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場景、具體崗位、具體人員。
第九條 學校依據校園整體布局、區域功能、場所(庫、室、間)特點,以及安全設施條件和特種設備性能等,科學劃分安全巡查單元,依托專門力量、統籌各方力量,組建安全巡查員隊伍,實行安全巡查員與巡查單元綁定,并在巡查單元內公示。
第十條 安全巡查員結合巡查單元特點和相關安全風險清單,定期開展巡查巡護、應急知識及技能宣傳普及,實現教育防范、隱患排查、風險識別、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全流程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高校學生社區建設,推動建立“學校—院系—班級—宿舍”四級安全網格,明確各級網格員職責和任務清單,督促認真履職盡責。
第十二條 學校須按要求加強最小應急單元建設,常態開展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提升校園突發事件先期處置能力。
第十三條 強化與屬地公安、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等部門的網格融合,推動學校及教育培訓場所安全納入基層治理“一張網”,實現信息互享、風險聯控、隱患共治。
第四章 “專業化”建設
第十四條 學校須組建安全生產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可設立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于小規模學校,在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下,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聘請專業人員輔助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應按要求配齊配強各領域安全力量,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落實落細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定期組織實操訓練,提升學校安全專業化水平。
第十六條 學校應按要求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消防控制室建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學校按標準建成微型消防站。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至少明確1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落實日常安全管理責任。高校應發展大學生消防志愿隊伍,培育消防志愿服務項目。
第十七條 各級主管部門應經常性組織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安全管理骨干開展安全專題培訓,縣(市、區)每年輪訓一遍,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強化實操訓練、技能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風險辨識、隱患排查與突發事件處置能力。
第十八條 中小學應聘請至少1名校外兼職法治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履職期間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學生保護、安全管理、預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 各地各校充分挖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業等單位專業人才資源,分級組建安全生產專家隊伍,為學校安全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整改落實、應急處置、矛盾調解等提供專業力量支撐。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組織專家深入學校參與安全檢查、分析研判、專項研討或重大活動安保論證。
第五章 “數字化”建設
第二十條 各地各校依托“江蘇省校園安全風險防控系統”,整合消防安全、實驗室管理、食品安全、校車運行、校外培訓機構等安全數據,實現風險動態感知與閉環管理。
第二十一條 優化完善全省“中小學陽光食堂監管服務平臺”“高校學生食堂監管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學校食堂監控對接食品安全互聯網+AI相關監管平臺,提升全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效能。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要求建立安防視頻監控管理系統,加強人臉識別、車輛管控、周界防護、危險區域管理、訪客管理、校園無人機巡防等信息化手段,實現風險研判、行為分析、軌跡追蹤、一鍵報警、周界報警等多系統融合,提升校園風險動態感知、主動預警、智能處置能力。
第二十三條 加強學校實驗實訓室、危化品庫、設備房等重點部位的作業環境實時監測,強化溫度、壓力、液位、有毒有害氣體等關鍵指標的物聯感知。
第二十四條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推動AI視頻分析、智能感知、火災監測等技術在重點場所的深度應用,提升校園消防安全管理效能。
第六章 “全員化”建設
第二十五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細化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從業人員的責任清單,做到“一崗一清單”,構建“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責任體系。
第二十六條 嚴格落實中小學“1530”安全教育制度,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周放學前5分鐘、每個節假日放學前30分鐘開展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并密切家校聯系,告知安全要點,提醒家長履行好監護人職責。
第二十七條 深入開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防災減災日、交通安全日,以及“小手拉大手、安全伴我行”、大學生安全知識競賽等安全教育活動,開學季精心上好“安全第一課”“消防第一課”,普及安全常識,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第二十八條 及時修訂完善各類應急處置預案,經常性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與專項技能訓練,提升師生和從業人員的現場應急處置及快速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推行從業人員下班走應急通道的做法。
第二十九條 發揮班主任、輔導員、實習指導教師、學生骨干、宿舍管理人員、安保人員“前哨”作用,及時排查、報告、警示師生身邊的安全隱患,完善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推動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的校園安全文化。
第七章 “實體化”建設
第三十條 加大安全投入,嚴格規范學校消防、安防、交通等安全設施設備的配備與維護,推動老舊校舍、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等基礎設施更新改造與提檔升級,加強最小應急單元和校園警務室建設,提升實體防護水平。
第三十一條 學校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對辨識出的安全風險按照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管控和報告等措施。
第三十二條 嚴格落實教育部《教育系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指南》《學校電動自行車、電動汽車停放充電安全管理若干措施》《中小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十項規定》《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以及《江蘇省學校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等標準要求,規范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建立健全極端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直達師生及有關責任人、工作指令直達基層責任人的快速響應機制,構建分級負責、閉環運行的教育系統極端天氣應急體系。
第三十四條 學校須對安全隱患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達要求的,主管部門視情通報、督辦和約談;對不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學校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八章 “手冊化”建設
第三十五條 結合教育安全形勢任務,及時編印風險隱患預警清單、安全工作指引,加強安全風險預警提醒,推動落實各項針對性防范措施。
第三十六條 針對實驗室、食堂、配電室等重點部位,以及動火、檢維修、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制作并張貼安全操作“明白卡”,清單化、圖表式列明安全操作規范、主要風險隱患、應急處置措施等。應急處置做到應急預案一張紙、疏散路徑一張圖、現場處置一張卡,清晰標識響應流程、處置方法、轉移路線、責任人等信息。
第三十七條 定期對典型事故進行復盤,梳理匯編事故案例手冊,深化警示教育,開展類比排查整治,推動解決一個問題向解決一類問題延伸。
第三十八條 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創作安全宣傳教育作品,制作應知應會手冊、安全常識圖冊、安全“口袋書”、工作指南、安全檢查清單、宣傳海報、網絡宣傳視頻等,對校園安全隱患辨識、評估、管控、報告等實施全流程工作指導。
第三十九條 加強手冊圖卡使用的監督檢查,督促師生和從業人員按手冊作業、依圖卡操作,規范行為,養成習慣。及時評估“手冊化”建設成效,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
第九章 協同聯動
第四十條 各地應充分發揮教育安全專項協調機制作用,落實《全省教育與消防部門消防安全協作聯動機制》,常態聯合開展預警防范、運行管理、聯防共治、督導檢查,推動信息聯通、矛盾聯調、風險聯控、問題聯治。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主動對接屬地相關部門,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尋求支持幫助和專業指導,切實提升安全生產“六化”建設質效。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巡查工作,對各部門檢查發現的問題以及發送的問題整改督辦函、提示函等,須高度重視、立行立改、閉環整改,并按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專門學校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工作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
第四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由江蘇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六化”建設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蘇教規〔2026〕1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