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規字〔2026〕18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房產局)、城管局、公積金中心,南京、無錫、蘇州園林(市政)局,南京、徐州、蘇州市水務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評比表彰活動要求,我廳對照有關規定,決定廢止《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辦法〉的通知》(蘇建規字〔2015〕2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優質工程獎“揚子杯”評選專家庫管理辦法的通知》(蘇建函質安〔2020〕669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江蘇省城鄉建設系統優秀勘察設計獎評選辦法〉的通知》(蘇建科〔2017〕59號)三份規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6年4月10日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蘇建規字〔2026〕18號).pdf